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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2014-11-25 09:24:00励志演讲0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一)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官场的腐败程度。在中国,腐败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败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官场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前总书记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腐败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被操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但现在,当司法不公侵害到我个人头上的时候,还会有人来为我说话吗?


  法在我心中演讲稿(二)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703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是一些模糊的行为规则。个别人有时候触犯了法律还毫不知情。有些犯罪的青少年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还不清楚,就被关进了看守所。这些不知法不遵法,以至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断送了自己美好的未来的青少年,多么可惜!我们应该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多看一些有关法律的书籍,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保护伞。法律是一扇窗,窗外是一片美好的天空;法律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事情也做不成。(www.23lz.com)对国家,对社会而言,这个规矩就是法。不是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国家的公民和社会的成员,人人不仅要知晓法律,遵守法律更要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是国家的小主人,同样应该懂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事情。只有从小养成这个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朱子家训》说:“居家戒争,讼则终凶。”意思是说平时在家,别吵架,别打官司,争讼是不和睦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个别人,一面打着守法的旗号,一面却在做损人利己的事情,有时拿出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律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律有多大作用?

  “勿以恶小而为之”三国时期的刘备常常这样告勉自己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也是我们青少年做人的名言警句。因为“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是明天的建设者。我们不仅要学好现代文化科学知识,锻炼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更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守法是我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做一个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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